以案释法:打击网络谣言 守护网络净土
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浪潮中,网络如同一座巨大的信息宝库,但其中也潜藏着危险——网络谣言。我们越发感受到网络谣言的危害,它们如同幽灵,在虚拟世界中肆意游荡,扰乱着人们的认知和判断。网络谣言可能引发社会不安,破坏信任的基石。它让真实与虚假的界限变得模糊,影响着我们的生活秩序。打击网络谣言,已成为我们刻不容缓的使命。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为净化网络空间而努力,守护这片重要的信息家园。
典型案例
2024年2月17日,网民李某因生活中与高某产生纠纷,遂在社交聊天群中辱骂、诋毁高某,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李某被兰山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兰山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是公共场所,网上发言需要遵循公序良俗,遵守法律法规。广大网民网上畅所欲言并不代表为所欲为,应该做到理性,谨言慎行、合理表达,切不可虚构、捏造事实或者辱骂、诋毁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