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打击网络谣言 净化网络环境

2024-11-12

       在公安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党委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打防管控一体推进,持续加大全链条、全平台、全领域打击力度。

       典型案例

       2024年4月17日,网民王某为发泄私愤,在社交平台将关于魏某的不雅信息转发给他人,对魏某的正常生活及个人声誉造成恶劣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王某被兰山警方依法予以行政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兰山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是公共场所,网上发言需要遵循公序良俗,遵守法律法规。广大网民网上畅所欲言并不代表为所欲为,应该做到理性,谨言慎行、合理表达,切不可虚构、捏造事实或者辱骂、诋毁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