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一网民发布谣言,被行政处罚

2024-07-04


        网络谣言、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涉热点事件、经济民生等领域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案例回顾:高某某侮辱他人案

        近日,公安机关查处一起利用网络诽谤他人案,网民高某某因琐事对本村村民怀恨在心,遂编造其出轨被老公捉奸在床的谣言并在网络平台发布,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情节较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项之规定,威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