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散布网络谣言,后果很严重!

2024-06-28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今年以来,各类谣言在网络传播扩散,严重误导公共舆论,损害网民权益,污染网络环境。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建设健康的网络家园,兰山网安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宣传活动,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建健康清朗网络舆论环境。

 

【案情回顾】

       近日,东明籍网民杨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信息,称一学生捅伤老师后跳楼自尽,当场身亡。经核实,此信息为虚假信息,杨某某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目前,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杨某某行政处罚。

 

什么是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微博、国外网站、网络论坛、社交网站、聊天软件等)传播的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网络谣言主要涉及内容有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政治人物 、颠覆传统、离经叛道等。谣言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极快,因此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易造成不良影响。

 

网络谣言的特点

      1.来源模糊,隐蔽性强:网络谣言的信息来源不明确,通常以图片、视频片段配合特定文字的形式呈现,这些图片和视频往往缺乏明确的时间和地点信息,使得造谣者能够借助这种模糊性来误导公众。

      2.传播迅速,影响力广:借助互联网的传播优势,网络谣言能够快速、广泛地传播给受众。一张图片或一个视频在短短几个小时内就可以成为网络热点事件,影响力极大。

      3.内容荒诞,蛊惑性大:网络谣言的标题和内容往往涉及公众关心的生活话题,容易吸引眼球。其内容往往荒诞不经,却具有很强的盖惑性,容易误导公众。

 

打击网络谣言的必要性

      1.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网络谣言往往以夸大、夸张的方式传播,容易引发公众的恐慌和混乱,对社会秩序和稳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打击网络谣言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的重要措施。

      2.保护个人和企业声誉:网络谣言的传播往往会对个人和企业的声誉造成严重损害,甚至可能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打击网络谣言有助于保护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

      3.促进公共舆论健康发展:网络谣言的传播往往以欺骗、操控的手段影响公众的判断和决策,扭曲公共舆论。打击网络谣言有助于促进公共舆论的健康发展,提高公众的信息素养和判断能力。

 

法律链接

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一百零五条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1号)

·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兰山公安提示:面对谣言我们应该怎么办?

1.保持冷静和理性:在接收到任何信息时,首先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不要盲目相信或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要学会独立思考,对信息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判断。

2辨别信息来源:查看信息发布的渠道和来源是否可靠。权威的新闻机构、政府官方发布的信息通常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同时,要警惕一些来源不明的网站、社交媒体账号或个人发布的信息。

3.不传播不实信息:如果不能确定信息的真实性,就不要轻易传播。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信息时,要仔细考虑信息的来源和可信度,避免成为谣言的传播者。

4.积极举报谣言:如果发现了网络谣言,应该积极向相关部门或平台进行举报。举报时要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信息,如谣言内容、来源链接等,以便相关部门或平台能够及时采取措施。

5.加强网络素养教育:提高公众的网络素养是预防网络谣言传播的关键。我们应该加强网络素养教育,提高公众对互联网信息的辨别能力和批判性思维,学会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中保持清醒的头脑。

6.关注权威信息:在获取信息时,应该优先关注权威的新闻机构、政府官方发布的信息。这些机构通常会对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和把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培养独立思考能力:在面对各种信息时,我们要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不要轻易被他人的观点所左右。要学会从多个角度分析问题,形成自己的判断和观点。